我市着手规范旅游客运市场 每车每天至少播放3次安全宣传片
衢州新闻11月26日讯(徐桂丽)从市旅游局获悉,由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旅游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规范我市旅游客运市场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日前正式实施。本着安全重于泰山、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,《意见》明确每辆旅游车每天至少播放3次旅游安全宣传片。
市旅游局行管处负责人管鹏飞相告,《意见》的重点是规范旅游包车行为和客运企业用车行为。
《意见》要求旅行社包租车辆时应当选择取得包车经营许可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和资格条件的车辆。旅行社应当建立租用车辆审查制度,包租旅游客运车辆时,应当与对方签订书面租车合同,对安全管理等七方面内容做出规定。
《意见》要求每辆旅游车必须正常播放完国家旅游局下发的《游客安全乘车提示宣传片》和《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》,方可发车。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3次,主要在离开景区、酒店上车出发前播放。旅游时间不超过半天的,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。各旅游车辆必须按照要求投放相应的旅游安全宣传资料,由道理运输部门、旅行社负责落实。游客若发现驾驶员未播放,或导游未监督驾驶员播放,可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。
对于超载、超速等现象,《意见》明确对承担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(高速公路600公里)包车任务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要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;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;夜间10:00后不得行经三级及以下山区道路;应当确保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。
此外,还注意到,《意见》对旅游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做出了详细规定。《意见》规定车内应按规定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,以及按照旅游需求选配的车载电视、收(放)音机等旅游设备,车窗封闭的车辆应当配备有效的逃生设施设备。
市交通运输、旅游和公安三部门将建立联合联动执法机制,开展专项检查,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包车客运业务的“黑车”、社会租赁车辆等;对事故多发和违章率高的包车客运企业,违规使用非法车辆从事旅客接送的旅行社,旅游、交通运管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,依法处理。